新版护照使用照片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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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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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护照使用的照片已采用了新的标准,护照申请人和从事护照照片拍摄的经营部门要特别注意按照新的标准执行。

新版护照的照片必须是直边正面免冠彩色本人单人半身证件照,光面相纸,背景颜色为白色或淡蓝色;着白色服装的照片须用淡蓝色背景颜色,着其他服装的最好使用白色背景;人像要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儿童不系红领巾。照片尺寸为48mm×33mm,头部宽度21-24mm,头部长度28-33mm。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一次性快照、翻拍的照片或彩色打印机打印的照片,申请护照时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都将不予受理。

公安机关还提醒从事护照照片拍摄的经营部门更要特别注意按上述标准执行,以免给前来拍摄出国护照的顾客造成不必要的麻烦。